首页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18年) 第六章 条件与保障 第三十五条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18年) 第三十五条 第六章 条件与保障 第三十五条 图书馆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或专业学术团体组织的专业培训,并纳入继续教育学分管理。支持图书馆管理人员参加专业学术团体。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