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18年) 第五章 应用与服务 第二十六条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201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应用与服务 第二十六条 教学期间,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小时。鼓励课余时间、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对师生有效开放。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