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年) 4. 高中年级的教育内容重点为: 四、 保障机制 (五) 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2007年) (五) 4. 高中年级的教育内容重点为: 四、 保障机制 (五) 要重视对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评价和督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制订科学的公共安全教育评价标准,并将其列入学校督导和校长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评价的重点应注重学生安全意识的建立、基本知识技能的掌握和安全行为的形成,以及学校对公共安全教育活动的安排、必要的资源配置、实施情况以及实际效果。学校要把教师开展公共安全教育的情况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