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六章 资金管理和工作组织 第三十六条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资金管理和工作组织 第三十六条 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与评审专家的联系沟通机制,避免部门人员擅自对评审专家施加影响。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