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财政部应当按照规定将专项资金分配结果主动向社会公开。有关中央主管部门、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应当将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或者具体项目的情况,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