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三十一条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7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