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四章 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 第十六条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 第十六条 财政部根据审核后的项目计划,确定项目资金支持方式,审定资金使用计划,将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并根据预算管理规定及时拨付担保资金。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