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章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中央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及职能分工,制订本部门的具体管理办法。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三十九条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