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二十一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章 项目决策 第二十一条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拟申请以资本金注入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可行性论证,并将论证情况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