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采取直接投资、资本金注入、投资补助和贴息等方式安排到项目,其项目决策、建设实施管理等按照《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资本金注入项目管理办法》、《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