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5〕309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