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地方医疗卫生领域建设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发改办社会规〔2016〕2056号同时废止,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