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5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审查:
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
符合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
符合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安排原则;
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
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的使用方向;
符合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
符合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安排原则;
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