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年第45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