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批复和下达 第十六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批复和下达 第十六条 采用贴息方式的,贴息资金总额根据项目符合贴息条件的贷款等有息资金总额、贴息率和贴息年限计算确定。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