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的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使用效益,着力推动投资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 第二条 以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投资补助,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性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 第四条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应当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服务、公共基础设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进步、社会管理、国家安全等需要政府支持的公共领域项目… 第五条 安排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应当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战略、规划和有关重大方针政策,统筹兼顾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各相关政策目标,保障和提高经济、社会、生态等综合效益,充分发挥对…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按照国家宏观调控的要求和重点,遵循科学决策、规范管理、注重绩效、公开透明的原则,统筹安排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不得设置歧视… 第七条 以投资补助和贴息方式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应当分专项制定管理办法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实施期限、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支持范围、资金安排方式、工作程序、监督管理… 第八条 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应当用于计划新开工或续建项目,除对未足额安排的项目安排剩余资金、用于应急除险项目等特殊情况外,不得用于已完工项目。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