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不涉及保密要求的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公开。 国家发展改革委接受单位、个人对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在审批、建设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