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三章 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第十三条 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 第十三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受理资金申请报告后,重点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查: 符合中央预算内投资的使用方向; 符合有关工作方案的要求; 符合投资补助和贴息资金的安排原则; 提交的相关文件齐备、有效; 项目的主要建设条件基本落实。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