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财政、水利部门应当加强农田水利设施资产管理,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