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2013年) 第二章 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中央财政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绩效评价办法(2013年) 第四条 第二章 绩效评价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 绩效评价工作由财政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 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部门、专家或委托中介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同时加强对参与评价的组织或个人管理。参与评价的组织或个人要对所做结论的真实性负责。 第二章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