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办法(2019年) 第三十四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水保〔2013〕442号)同时废止。 第三十三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