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十六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应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报财政部备案。 实施细则应进一步明确资金支持范围、支持方式、列支范围、项目实施单位遴选条件、遴选程序、资金支付方式和进度、预算执行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及信息公开等内容,突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 第六章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