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条 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条 第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补助资金后(以预算文件印发日为准),应于1个月内将补助资金下达到试点地区。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