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五章 第五章 资金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和教育部对学前教育发展资金分类实施目标管理,根据各省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第二十二条 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要明确职责,分级管理,加强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三条 地方教育和财政部门应定期沟通交流项目实施成效,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项目质量。 第二十四条 地方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预算公开的总体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地方特别是县级教育部门应当通过当地媒体、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总体规划、年度资… 第二十五条 对于滞留、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套取学前教育发展资金以及疏于管理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