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三章 资金分配与拨付 第十五条 中央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资金分配与拨付 第十五条 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应当在收到上级预算文件后的30日内,将资金分配落实到具体项目或者幼儿园,资金分配结果应当同时录入学前教育相关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