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央财政对地方审计专项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201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审计专项补助经费,是指中央财政为保证地方审计机关完成审计署统一组织或者授权审计项目、支持中西部地区审计机关审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审计人员培训以及缓解中西部地区基层审计机关经费困难等而设立的专项转移支付补助经费。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