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中央财政国库动态监控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十五条 第四章 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财政部在监控过程中,发现预算单位和代理银行存在违规行为的,在职责范围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及时做出处理,涉嫌严重违规违纪的,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四章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