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实现县级财政“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以下简称“三保”)的总体目标,保障基层政府实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以及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民生政策的基本财力需要,强化中央财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