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中央财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 第十三条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受扶持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向全体合作组织成员公开、公示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五章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