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章 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补贴条件和标准 第五条 中央财政对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的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贷款公司和农村资金互助社,当年贷款平均余额同比增长、年末存贷比高于50%且达到银监会监管指标要求的… 第六条 中央财政对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按其当年贷款平均余额的2%给予补贴。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重复享受补贴。 第七条 补贴资金于下一年度拨付,纳入金融机构收入核算。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