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章 中央财政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0年) 第三章 第三章 补贴资金预算管理 第八条 财政部根据全国金融机构当年贷款平均余额预测和规定的补贴标准,安排专项补贴资金,列入下一年度中央财政预算。 第九条 财政部每年向省级财政部门拨付补贴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按规定转拨,由县级财政部门向金融机构拨付。 第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关于财政资金管理的规定,做好补贴资金的预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