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2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地方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切实采取措施,加快补助资金预算执行进度。有关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财政部关于推进地方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5〕15号)等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2014)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