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七条 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省级、各省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本办法所称农业部门是指农业、畜牧、渔业、农垦等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