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1年) 第四章 预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2021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预算管理 第二十二条 对未按上述规定时间报送补贴资金申请材料的地区,财政部和监管局不予受理,视同该年度该地区(单位)不申请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