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章 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2010年)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关闭小企业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339号)同时废止。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附表:1. 二○一 年地方小企业关闭计划申报表(略) 2. 二○一年地方小企业关闭基本情况汇总表(略) 3. 关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略) 4. 关闭小企业签订劳动合同职工的花名册(略)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