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三章 项目组织和实施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项目组织和实施 第十一条 要切实强化工程实施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加强对建设资金、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建设任务。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