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三章 资金支出范围与下达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2017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资金支出范围与下达 第十一条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级。强化地方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管理责任。各省要充分发挥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引导作用,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统筹整合使用相关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