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中央补助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城市棚改补助资金的补助范围为城市规划区内已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规划和年度改造计划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不包括城市规划区内的煤矿、垦区和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