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四章 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二条 中央补助地方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3年) 第二十二条 第四章 管理与使用 第二十二条 专项资金形成的资产属于国有资产,应当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