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一章 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补助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的通知》设立,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落实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 第三条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中央引导、地方统筹、突出重点、注重绩效、专款专用的原则。 第四条 专项资金分配实行因素分配与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法,重点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结果优良的地方予以奖励。 第五条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