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资产配置方式 第十六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六条 第三章 资产配置方式 第十六条 购置是指以购买的方式配置资产的行为。对于资产处置后的更新申请,符合资产配置标准的,财政部优先予以安排;对于新增的资产购置申请,应当结合单位资产存量和业务需要从严审核。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