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资产配置方式 第十五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资产配置方式 第十五条 租用是指以一定费用取得资产使用权的方式配置资产的行为。资产租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原则,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及开展临时性工作等需要配置资产的,原则上应当通过租用方式解决。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