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资产配置:

现有资产无法满足履行职能需要;

资产处置后需要更新;

其他适用于资产配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