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章 资产配置 第十一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资产配置 第十一条 通用资产配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各部门根据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依据资产配置标准和费用支出标准,综合考虑资产存量状况等因素,提出拟配置资产的品目、数量、用途、投入使用或开工时间,测算经费额度,明确资金来源,制定本部门年度资产配置计划。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