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章 资产配置 第十条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资产配置 第十条 资产配置方式主要包括购置、调剂、租赁、受赠等。凡能通过调剂方式解决的,原则上不得购置。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