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三章 日常救灾补助资金申请与下达 第十一条 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 第十一条 第三章 日常救灾补助资金申请与下达 第十一条 申请森林草原航空消防补助资金的,由省级财政、应急管理部门根据财政部、应急部要求,于每年7月15日前提出下一年度资金申请。 第三章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