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二条 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二条 第二条 专项资金的来源为中央财政拨款。其年度预算总额,根据开展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合理需要和财力可能,由科技部商财政部确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