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中央级科研院所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资金项目(任务)申报书(略) 第十六条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