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 第五章 督察纪律和责任 第三十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2019年) 第三十条 第五章 督察纪律和责任 第三十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应当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廉政规定。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期间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临时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督察组成员教育、监督和管理。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