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七章 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竞争性评审项目申报和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二十七条 第七章 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按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对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